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成立于2002年4月17日,隶属于原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,随省直机关机构调整后指导单位变更为吉林省商务厅。2008年1月7日更名为吉林省家政协会,依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[2010]43号)文件精神要求,2012年1月13日复名为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,协会的主要职责是:负责全省家庭服务业的行业交流、行业自律、发布行业信息,组织人才、技术、管理、法规等培训;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,推动全省家庭服务机构开展规范化建设,拟订行业服务公约和家庭服务协议示范文本,开展服务质量评定、调解服务纠纷、调查处理违反行规行为,配合开展行业统计、制订行业服务标准和行业工资指导价位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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